在这个北方的县级小城镇,我和妻并没有多少无忧无虑的闲暇和自由。但这些年来,我却一直喜欢和妻手牵着手,在大街小巷悠闲地散步。 我们两个人的手里都有一大堆的东西要拎,但我还是空出我的右手,妻还是空出她的左手,将两只温暖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根本不管另外两只手是不是已经累得酸痛。好像我们两个人只有一双手可以用,而另外一双手则必须紧紧地互相握着。 我想牵手应该是最朴实,亦最令人感动的事。每当此时,我们便时常回想起那段特别的初恋日子。初识时,牵手是激情冲动的火热。而以后,十指相扣的温暖,渐细如春雨,润物无声却温暖持久。“嫁给我吧!”我伸出了手,而她则把手放进我的掌心。从此,妻便将她托付给了我。 结婚以后,我和妻还一直保持着饭后在小区里或街道上散步的习惯。我们住的生活小区紧挨着集贸市场,市场内喧闹连连,街道上的吵杂声不断。晚餐后,我们手牵着手,慢慢地徜徉在大街上,一边散步,一边聊天。聊单位的同事,聊琐碎的工作,有时我还会讲一些在网上看到的小故事。 有一次是在回家的路上,夜色不是太深。出租车在我们身边按着喇叭慢慢驶过,我没有去理会,不是小气,是我想一直牵着妻的手。橘黄的街灯映着街道,把我们的背影拖得长长地。偶尔有风吹来,妻就会将我握得更紧一点。路直直的,也很平,妻说凉鞋的后跟太高,便索性脱下鞋光起了小脚丫,咬着嘴唇坚持和我一起走。 其实,我们并不是拮据到没钱坐出租车。我就是喜欢和妻一起散步回家,因为能一直牵着她的手。妻说我的手大而有力,握着很舒服。我拙于言辞,也因太欢喜而说不出话来。 有了女儿以后,总是我抱着小女儿,她用手挽着我的胳膊,我们一家在夕阳西下的街道上散步。这未来不论是好是坏,我都注定与她牵着手一起走,不舍得也不愿放弃。 (编辑:汪洋) (2007年04月17日发表于《扬子晚报》繁星 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