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晨曦 人民网北京5月1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组织入户访查、实施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以及“一案双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5月11日新华网)。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服务扶贫大局,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组织入户访查、实施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以及“一案双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各级纪委一定要落实好中央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如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一定要严肃查处,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能放过。”今年初,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在基层调研时强调指出。 福建省纪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任务分工要求,切实履行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在省级层面,选择教育扶贫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省教育厅、民政厅、省医保办分别牵头,开展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整改,同时将问责建议移送 为了强化指导和监督力度,福建省纪委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和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扶贫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月汇总上报本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受理及查办情况,省纪委从收集汇总的问题线索中,筛选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逐条对账销号,并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直查快办纪检监察机关。 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新出台的《办法》明晰了“一案双查”的实施内容,即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多次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而“一案双查”的实施对象,不仅包括发案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纪检机构负责人,还包括发案单位上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就是要把‘一案双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对领导班子的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具体确定,确保‘一案双查’涵盖全面、责任明确、落实精准。”市纪 “一案双查”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随意性强、问责程序和台账不够规范等问题,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明确由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部门在纪律审查中发现问题后,提出启动建议,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要求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向上级提出启动建议。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须报经同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启动。委有关人士解释。 细化了问责追责方式。追究领导班子责任,给予书面检查、通报处理直至调整领导班子;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给予通报、诫勉处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建立终身问责和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