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启文在全国网络文学理论研讨会上发言 文学与网络亲密接触之后,16年来呈现迅猛发展的景观。人们从惊叹、赞美,到质疑、非议,褒贬不一的强烈争议,让网络文学处在风口浪尖。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问题,已经超出了网络文学的单纯文学理论范畴,似乎也应该关注这一产业行进过程中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让它走的更好更稳更远。 一 数字化的时代,数据很说明问题: ——据统计,目前网络文学付费阅读读者达2.74亿人。手机阅读活跃用户4.9亿人,其中网络小说占了全部阅读门类的60%,手机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4.4%。2013年中国手机阅读市场规模达到62.5亿元,比2012年的34.7亿,增长了80.1%。 ——目前全球中文文学网站数量已接近5000家,中国内地以“文学”命名的综合性文学网站约300家。其中,“一起创”成三足鼎立态势。“一起创”是指以17K小说网为代表的的中文在线,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盛大文学,以创世中文网为代表的腾讯文学。人民网也在2013年10月斥资近2.5亿元收购看书网69.25%的股权。 ——网络注册写手500多万人,年收入46.3多亿元。从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期间,网络 唐家三少版税收入高达2650万元,天蚕土豆、血红和我吃西红柿分别收获了2000万元、1450万元和1300万元。 ——仅盛大旗下文学网站就有160万名写手,日更新文字量达6000万。网络小说越写越长,一部作品起步60、70万字, 100万字属于常态,许多作品字数在500多万字,一些作品字数达到了1000多万字,而且仍在连载之中。10余年来的网络原创作品无论按字数还是按篇数计已经远远超过60年来纸质媒体发表的文学作品的总和。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站与报刊,具体数据可能会有些出入,但总体上是可靠的。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短短的十来年间,网络文学突飞猛进,势头猛,数量多,受众广,形态新,影响大。网络文学应运而生,自然有其诞生、存在、发展的内在驱动和规律。正面的成效十分显著,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作品海量,鱼龙混杂;写手众多,高手寥寥;商业模式,名利是图”。 在商业模式下,写作的速度和数量就直接关系到作者和网站的收入,求快求多就成了大多数网络写手的首选。其中,文学网站既是催生网络文学繁荣的头号功臣,又是网络文学一些负面影响的始作俑者。 二 以盈利为目标的文学网站把网络文学创作纳入资本运作的链条机制中,通过打造网络文学网站盈利模式,挖掘利用网络写手的潜能,根据社会网民的阅读偏好和市场需求,实现文学与市场与经济的最佳结合。文学网站为网络写手提供极大的创作自由度和原创作品空间,为网络写手创造无门槛的便捷的职业写作平台,为网络写手打造获得经济利益的激励机制,为网络写手与网民搭建互动交流的园地,为网络文学作品建构快速传播的渠道。 与此同时,文学网站、手机阅读以“人气”、“流量”和“点击率”为追求,以产生商业利益为终极目标,以网民的阅读偏好为指引,左右网络写手,选择网络作品,迎合网民趣味,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此外,网络写手上升途径、收入模式备受非议,一些文学网站忽视、侵犯作者合法权益现象也十分严重。今年5月初,浙江省网络作协专门召开了网络 和写手座谈会,无论是已经成名的网络 还是来自金字塔底座的网络写手,都谈到这些问题。浙江网络作协副主席、《甄嬛传》作者流潋紫说,“网络写手的上升通道狭窄且两极分化严重,按收入衡量分为9个级别,大神级的全国只有50多人,绝大多数写手被压在网络写作的金字塔底苦苦挣扎”,“网络 按字数的订阅量结算模式的影响下,求量优先于求质的创作动因非常明显;作品往往速成,甚至还出现网络小说生成软件来进行创作。”宁波网络 协会副主席雁无痕说,“手机收费模式的出现,使大量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有些为了争取流量的工作室,甚至主动要求写手写低俗的作品。只要在一些写手群里呆过的人都知道,隔三差五就有人上来做广告:收都市暧昧文,千字五十!甚至还给写手提供低俗文学的样本”。 雁无痕还专门做了个调查。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83名网络写手中,有67名认为“网站编辑看订阅量给推荐”是他们最大的困扰之一。订阅量越多得到的推荐越多,得到的推荐越多订阅量再度增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收益很容易出现两极分化。在一些小网站,低俗文学作品能得到更多的订阅量,为了得到更多的推荐,有些即便不知道该如何创作低俗作品的作者,也会尝试着去写。于是,作品注水,越写越长;YY文、小白文、小黄文屡见不鲜。 我们注意到,一些名气较大的文学网站已经建立了作品把关监控体系。原盛大文学CEO侯小强介绍,“一是建立了涉嫌色情、淫秽、低俗内容的敏感词库,系统会对涉嫌违规的作品自动屏蔽,过滤有害内容;二是设立两级审读制,旗下各网站以人工审查方式进行一级审读,集团审读室进行二级审读;三是设立有奖举报,发动网友参与内容监督;四是盛大牵头成立学生评审团和专家评审团。”但是,这只是盛大而已,全国有几百家的网络文学网站,大多数网站基本上属于“自我管理,松紧自知”的状况,情况并不乐观。 三 网络文学发轫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文学与当代网络技术、文化消费的结合体。它的驱动和牵引来自市场。市场的缺陷或者说是市场规则的不健全,具体而言,网络文学网站的作品生成、编辑、发布和作者签约、推荐、上升、盈利等机制的缺陷,是导致网络文学一些乱象产生的真正原因。这就与教育体制的弊端一样,只要高考指挥棒在挥舞,追求升学率、以分数排名的现象肯定存在,学生、家长和老师只能服从、跟从、屈从。 我们一直强调,精神产品具有双重属性,不能完全交付市场打理。也许在网络文学初始阶段,政府没有预料或估计到它会走得如此迅猛。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在文化领域的体现,一是消费文化盛行,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和美学价值逐渐式微;二是形成垄断,处于垄断地位的大企业利用自己的市场影响力,或以强凌弱,打压同行,或哄抬价格,店大欺客,使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造成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有效发挥调控功能。三是读者市场形成“民粹倾向”,完全以读者的偏好所左右,一味迎合受众口味。网络文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就在于此。 四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出现毛病,不外乎存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的三种可能。构建有序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社会三大部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在有缺陷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进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市场规则的制定、市场秩序的规范、社会诚信的建立,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要大力培育公益性的社团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规范、行业自律、行业管理的作用。 政府对网络文学产业的管理,要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经验管理到依法管理方向转变。政府要制订和实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网络文学产业链,制订和完善网络文学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要制订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网络文学企业的法律法规,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比如,要明确规定PC端、手机端的网络文学创作阅读网站的资质要求,建立科学的符合网络文学创作规律的内容审查制度,制订网络文学作品最低稿酬保障标准,建立网络文学网站编辑培训上岗制度,建立网络作者实名注册制,还可以考虑出台网络文学网站频道的分级制,分未成年人频道和成年人频道,等等。 在政府强力监管的同时,要积极培育网络文学类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鼓励其积极介入,发挥其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协调性作用,弥补社团组织管理软弱、无执行力、专业不充分的“志愿失灵”。网络文学类的社团组织,要分两类。一类是网络文学经营性盈利性的企业组织,如文学网站联盟、协会等,主要职能是规范行业自律,出台行业标准,履行对网络作者的信用承诺,履行对网络文学作品内容合法性的承诺。另一类就是以网络 、写手、评论家、编辑为主的公益性的网络 协会。主要职能是团结网络文学创作队伍,引导网络文学健康创作,提供网络 相应服务,维护网络 合法权益。这两类社团组织不能混合,因为各自的组成结构和利益诉求不尽相同。 在当前的形势下,着重要培育建立网络 协会组织。原因有四:第一,网络 和写手是网络文学的主体,而且数量多,分布广,创作活跃;第二,网络 和写手大部分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基本都属于体制外的自由职业者,缺少归宿感和职业认同感;第三,相对强势的网络文学企业和市场组织,大部分网络 和写手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第四,在政府与企业之间,需要第三方组织参与上下沟通、协调、引导、联络、服务,而且可以参与管理。 目前,中国作协有网络文学联系工作会议制度,浙江、上海建立了网络文学 协会,江苏、四川也即将成立网络作协,许多省市作协也设有网络文学专门委员会等组织。在当前的态势下,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依靠作协的资源和力量,成立网络 协会这样一个组织,也许并不太难。重要的是,成立后的网络 协会如何发挥真正有效作用。 与传统的 协会相似,网络作协履行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在扶持网络创作人才、提升网络 素质、开展作品研讨评奖、组织深入生活活动、强化行业自律意识、维护网络 权益等方面,通过相关途径,开展相应服务。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网络 协会,要有参与管理的职能。 传统的 协会没有这一项职能。因为传统文学创作、作品发表、作品传播、作品评价的途径、方式、载体、阵地,一开始就纳入主流管理范畴,建立了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在长期的主流意识的引导下,还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修正功能。而网络文学不同,前面已经作了分析,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的驱动和牵引来自市场。目前,对其监管,主要是企业自我监管和政府监管。去年8月文化部出台《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规定,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容审核制度,对拟上网运营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保证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根据这一办法,原来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审核和管理责任将更多地“放权”交由企业承担。这是必要的,但网络文学企业及网站作为市场主体,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首要目标,总是有意无意规避社会监管。 而政府的监管,采取的是行政手段,有些地方会有空白,有些地方会有欠缺,有些地方会简单化,有些地方会执行不到位。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可能、也没有专业力量专门针对网络文学的规律,制订出专业性很强的监管细则。比如,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政府不会去涉及;网络作品权威评奖和排行榜,政府不会去做;对文学网站的资质认定和对网络编辑的业务素质要求,政府也不可能管的很细很具体。 文艺作品的发表传播终端,如广播、杂志、图书、电视、电影、戏剧等,都由国家把控进行审核,电影和电视剧通过审查才可以上映。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海量的网络文学生产与传播,内容的把控和审查方式遇到前所未有的难题。目前涉黄网络作品中,除纯粹的色情文学,85%以上都是利用法律法规的空白,打“涉黄擦边球”。一些文学网站正常小说和色情小说参杂;几百万字作品中夹杂的黄色描写段落;内容正常却在标题涉黄。此外,还有部分作品中的有节制的性描写是属于作品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所需要的,是作品组成部分。对这些情况的鉴定和处理需要有所区别。对作品的“黄色”内容屏蔽过滤,通过网络敏感词来进行限制,是比较省力的办法,但确实存在不科学、粗放性和简单化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