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接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三塔镇韩四村多名村民的实名举报,称该村党总支部书记于子江存在多项违法乱纪的问题,不但存在乱收费、以权谋私、套取国家补助等问题,而且还存在涉黑、涉枪问题。(来源于:中国江苏网) 众所周知,村、社区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干部,是连接干部与群众的关键一环,这一环出了问题,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印象会大打折扣,甚至会破坏干群关系。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多起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也有7层,其他案件则涉及安置房、贪污集体资金、国家农资补贴等领域腐败。 村官是最基层老百姓的父母官,掌管涉及农民最根本利益的大小事。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专家称,目前遭遇的困境是,农村外部监督缺失,内部监督力度也很弱。这也许正是村官巨腐产生的主要原因。对此现状,中央第二巡视组早就指出,北京市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正因如此,北京近日启动的“小官巨腐”专项整治,将矛头直指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资金管理腐败、农村工程建设腐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类似的治理也在全国多地可循踪影。 我们熟知,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由村民自治选举产生。同时,他们又作为干部的最后一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形象好与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的现行制度在对村官的监管过程中却漏洞百出。面对频发的“小官巨腐”,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官又不是官,从上级部门看,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但村干部行使着一个行政村的实际管理权,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大小是个官,是代表着党和政府。 由此可见,村官掌握着小权力,但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权,其贪腐直接影响着政府公信和党的群众基础,更应强加监管,明确纪律,强化其更好的履职,对乱作为者,严肃处理,切莫以“不是官”推卸监管责任,让政府和群众为村干部的错误买单。“小官”们大贪、巨腐的现象还真不占少数,正如网友描述地那样,这些现象就好像那些深藏在梁柱里的“白蚁”,若不再及时深挖硬祛,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要杜绝村官巨腐现象的蔓延,除了制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还应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做到村级三公经费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只有真正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滋生腐败的种子,有效遏止“千万级贪腐村官”的出现。(文/静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