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主动找厅官“借钱”,然后高息还款,以达到变相送礼金目的。厅官构成接受礼金错误,湖北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29日 澎湃新闻网) 贪官是变着花样的受贿,行贿之人就是想着招数的“上供”,总之这两者之间有莫大的牵扯,如果不被揭发的话,那么就是藏着掖着的之台面下行贿和受贿,但是如果一旦东窗事发之后,口水也是能够把他们给淹死的。近日曝光了湖北一副市长利用商人找他“借钱”的方式,采取高息还款变相的收受贿赂,收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某某是湖北一市副市长(副厅级),分管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2008年初,经他人介绍,汪某某与该市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易某某认识,两人熟识后来往频繁。2008年5月,易某某主动向汪某某提出,以支付借款利息的方式帮助其赚“外快”,汪某某不置可否。案件中,易某某为了和汪某某建立稳定关系,主动找汪某某借钱并支付高额利息,让汪某某“钱生钱”、赚“外快”。 “当官就别想着发财”,这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为何在一些抱着侥幸心理的官员身上就是没法体现呢?一方面想要当官给自己带来的职位便利,希望运用手中的职权,但是另外一方面,又觉得荷包羞涩,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职务获得金钱上的支持,所以才会一步步的沦陷到变相的受贿境地,这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官员,到头来得到了什么呢?身败名裂不说,连自己的家人也是收到了牵连,这难道就是身为党员的初心吗? 随着现如今科技的发达程度,已经不限于用现金一种方式的行贿手段了,除了上述的高额还息的方式,还有一些线下的电子方式进行行贿和受贿,这些都是应当在我国公务体制内杜绝的事情,可是不知道为何屡禁不止。法律的制裁有了,规章制度也是有了,前车之鉴是更加的有了,可是对于不少官员来说想要贪腐的心恐怕是掐灭不了的。汪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其职务影响,借钱给易某某并非正常的民间借贷,实际是以借款收息形式变相接受他人礼金。这是一种情况,还有其他的方式也是应该要注意的,千万不要被披着“马甲”的官员受贿行为给蒙蔽了,否则就是扰乱公务秩序的恶意行为,坚决不容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