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未要回8万余元拖欠工资和补偿金的文建平和刘长荣,感觉到深深的无奈:他们共同先后两次申请劳动仲裁并胜诉,涉事公司拒不执行;他们又两次向河北承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因为“结案率考核”,两起执行案被莫名撤案或中止执行。(11月24日 澎湃新闻) “结案率考核”想必是年终考核的一类,也是与干部的“官职、官位”息息相关的事,这本是工作范围内的正常事,但是为了所谓的“结案率考核”而把“不办案”说得那么理所当然也太可笑了些。 司法机构坚持的宗旨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然是为民服务,那么就应该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要有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但是“结案率考核”显然是把“官员成绩”凌驾于群众利益至上,这样的“结案考核”还有多少民味,又还有多少满意?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想必,每一个为民服务的部门都是工作繁重的,尤其是作为司法机构,面对的问题更多、更复杂,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面对群众问题和“结案率考核”中选择后者的理由。 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是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但是这个因“结案率考核”而莫名撤销和终止执行的两起案件却又与大家所理解的程序相反,这样显而易见的错误显然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表现。 群众满意是干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结案率考核”的重要一环是“群众打分”,但是这脱离群众的“结案考核”显然已经失去了促进干部提升自身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和提升办事效能的目的,即便得到好成绩也只是徒有其表,让“为民本色”褪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