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1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2016年11月16日14: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2014年以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面力量,积极利用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多种合作渠道,持续保持对杨秀珠高压态势,一系列的动作再次表明了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杨秀珠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国”,到“有回国念头”,直至最终主动撤销“避难”申请,作出回国投案自首的决定。再一次让腐败分子看清,世上绝无“避罪天堂”,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应有处罚。 其实,说到外逃贪官在海外的“美妙生活”,并非过的是天上人间生活,相反大多数的贪官是过的是惶惶不可终日,整日提心吊胆。就比如,比如潜逃美国的辽宁省凤城市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在回国投案自首后讲到,“怕中国发现我,又怕美国抓获我,致使我与妻子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与美国的同学和朋友不敢……”“不敢去看病,护照不敢用。别说去医院,连药都买不到……,我们宁愿病死,也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那可真叫一个惨呀……”这种外逃生活是惨无忍睹的生活,也是最悲惨、最恐惧、最不安的生活,一些外逃嫌疑人在回国等待接受法律审判时,甚至发出了“不做在逃人员的日子真轻松”的感叹。一个个真实的案例都在告诉人们,违法违纪等待自己的必然是法律的惩罚,而外逃则无异于走上一条不归路。 中国有句老话:“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无论是曾极尽奢华的贪而“豪”者,抑或藏钱厕所的低调“隐居”者,还是幻想外逃便可“逍遥”的那些嫌犯,都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红色通缉令”、反腐巡视组等联合反腐体制,难逃被追缉、被制裁的命运。只不过,有些是时间问题,有些是终结途径不同罢了。倘若触犯了党纪国法之后,想躲进“避罪天堂”,逃脱法律的惩处,只能是痴心妄想。 海棠依旧 201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