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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酒驾干部募捐,绝对不能“功过相抵”

时间:2016-11-09 17:21 来源: 作者:黄晓唐 点击:
2016年11月5日,南京警方依法对朱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本来公职人员的身份,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给受到影响,这难道不是对自己家庭的伤害吗?毕竟对于养家糊口的人来说,这样的情况简直就是自作自受,可就

江苏一公职人员撞死母子2人,血检确定为酒驾。(11月9日 《现代快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宣传已经在全国各地都辐射出去了,特别是在餐饮场所内,这样的温馨提示更是屡见不鲜的。可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的交通事故是因为喝酒之后开车造成的,对于这样的人,真的是很想抽他们几个耳光的,即便是有血淋淋的教训,但是还是要抱着侥幸的心理,相信自己的车技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在马路上的事情,又有多少人是说的清楚的,所以如此的“自以为是”也是把自己给坑进去了不说,而且也是让受害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阴影。

近日江苏省句容市一民政局的公职人员就是因为酒驾的事情给摊上了大事,2016年11月4日,一辆牌号为苏AXL176轿车沿华电北路由东向西行至长营村路段时,与路边停放的七辆机动车相撞,事故导致路边一对准备上公交车的母子被撞身亡。11月8日,从南京交警七大队获悉,经检测肇事司机朱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目前,南京警方已经对朱某依法立案侦查。驾驶人朱某,男,53岁,系句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4mg/100ml。据了解,根据朱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但尚不构成醉驾。

2016年11月5日,南京警方依法对朱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本来公职人员的身份,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给受到影响,这难道不是对自己家庭的伤害吗?毕竟对于养家糊口的人来说,这样的情况简直就是自作自受,可就是连累了自己的家庭,以及受害人的家庭。同时不能忘记的就是公职人员的身份,给单位带来的伤害,不只是对于一名干部的培养的精力花费,还有的就是对于单位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这是失职的,所以在肇事者单位也是为受害家庭募捐。

虽然募捐这事说起来是好听的,但是对于为发生这样的事情而募捐,真的不知道是合适还是不合适的事情,毕竟从肇事者朱某供职单位句容市民政局获悉,朱某是句容市民政局主任科员,他曾任句容市民政局副局长,目前退居二线。事发至今已过去几天,由于事故现场惨烈,朱某当晚到底喝了多少酒、平时酒量如何被热议。该事的调查结果是有待进一步的了解,但是如果是为了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那么这样的募捐是有意义的。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给犯错的干部“擦屁股”那就另当别论的,毕竟法不容情这事,对于藐视规章制度之人,就应该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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