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新屯留》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及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中国青年网10月17日) 最近,屯留一中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后到饭店聚餐饮酒,期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但是,该聚餐被当地县委当成典型,公开通报批评,一时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教师在学校放假后AA制聚餐,既没有公款吃喝,也谈不上铺张浪费,怎么叫构成违纪呢?也有人认为,反腐整风顺应民意,难道反“四风”就意味着取消正当的人情往来和个人消费吗?而且事发是教师节前一天,教师们趁学校“开恩”放半天假的时机,小聚一下喝上几杯自我庆祝,实乃人之常情。那么,何罪之有? 当地纪委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涉嫌越权滥权,通报于法无据,处理依据、处理方式存在不妥。在如此重压之下,该事件发生了戏曲性的变化,长治市纪委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撤销对24名教师的通报。虽然说,当地纪委执法不当,只要本着有错就改的精神,公众自然会理解接受。但是,如果“通报批评”朝令夕改的现象不时发生,不仅会催生了政府内部矛盾的激发问题,造成内部管理混乱,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实属得不偿失。 “通报批评”朝令夕改,一方面在于一些地方的纪委领导对纪委办案的严肃性认识不足,为了凸显自己在位时的政绩,存在“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嫌疑乱作为。另一方面,“通报批评”背后是地方纪委把公权力之手伸到法律规定之外的私人领域,违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规则。 通报批评可以被撤销,但该事情造成的极坏影响却撤销不了。纪委部门监督执纪,反腐整风,打虎拍蝇,群众拍手称快。山西纪委在反腐方面的工作有所作为,这无可厚非,想要做出政绩,也不可厚非,但是却不能乱作为。正人先正己,地方纪委随意修改“通报批评”的背后,恰恰是当地纪委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表现,期待当地纪委加强对自身的监管,谨言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