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至2000年4月,方翰(化名)在任涟水某银行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直接从储户账户上取款、复制储户存折并取款以及吸收储户存款不入账等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合计人民币689257.52元。(人民网 2016年9月29日) 从拾金不昧的学霸,到敢作敢为的骨干,再到人人痛骂的囚犯。人生的跨度,如坐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价值的落差,像玩机索跳一样,大起大落。昔日的青年才俊,何以深陷贪污“泥潭”,不能自拔?若不是迷恋不义之财、向往奢靡生活,又怎会抛妻弃子,开启长达十五年的逃亡生涯。 其实,在那些贪污“蛀虫”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雷同点,不足为奇。从学生时代的佼佼者,到工作突出的杰出者,也曾勤勉、也曾敬业。但是,就算曾经“优秀头衔”光环耀眼,也绝非免罪金牌。只要“贪虫”上脑、欲望难控,终究还得堕入“高墙”之中。说到底,作怪的不是命运,而是蠢蠢欲动的贪婪。钱财的召唤,吞噬了做人的良心、吞噬了干事的底线,惹得一切尽失。所谓咎由自取,大抵如此。 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若不是为了炒股投资,而贪污近70万元。哪来“半夜惊得一身汗”的不安?哪来父子分离、妻离子散的悲剧?原以为当个“逃兵”,便可丢下烂摊子,过快活日子。谁料,偷鸡摸狗、遭人斥骂的“暗黑日”才过去,隐姓埋名、战战兢兢的“新生活”又开始。如此知错不改,反而挖空心思地逃避责任,于家庭来说,是不仁,于组织来说,是不义。仁义皆失的背后,难道真有“且乐生前一分利,何须身后千载名”之说?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治贪肃纪,切不可成为看人下菜的“势利店”、有头无尾的“烂尾楼”,还得多措并举,狠治顽疾。一方面,加大日常教育,常敲廉洁警钟。庭审中的眼泪、“高墙”内的忏悔,恰是击退贪欲的最佳武器。鉴于此,不妨再多些“现身说法”式教育。用“阶下囚”的堕落之路,警示那些言行有恙、德行有亏之人,及时悬崖勒马,避免小错酿成大过。另一方面,聚焦监督管理,强化权力约束。在深化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提高权力使用的透明度。把权力置于群众“火眼”下,有效地防止监管“挂空档”,让贪污“蛀虫”无处藏身。同时,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对纪律进行交叉巡查,逐步形成相互制约的新格局,将反贪进行到底。唯此,才可放下贪欲、重塑信念再出发。 古语有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自知犯错时,就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诚诚恳恳接受处理、踏踏实实悔过自新。倘若知错不改,任凭问题愈演愈烈。那么,“朝为座上客、夕为阶下囚”是否也算罪有应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