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方面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履责,日常监督失之于宽。”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建新后悔不已地说道。不久前,杨建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纪检岗位。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史无前例,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然而成绩的取得却离不开各级纪检干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应该为他们点一个大大的赞。但不可回避的是,在现实中存在极个别纪检干部工作不积极,安于现状、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终究酿成大错。 可以说,纪委派驻各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职责就是对本单位进行廉政监督,可三明市三元区经信局原纪委书记杨建新面对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不是主动揭发检举,而因耐于情面,对违纪行为视而不见,这样的纪检干部显然是不合格的,受到惩罚也属自有应得。反腐败当然是要得罪人,但得罪的只是少数腐败分子,如果不反腐败,就会辜负党的信任与重托。 杨建新曾反思说:“这次发生的案例,给我敲响了警钟,自己安于现状、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终究酿成大错。今后,我将总结汲取教训,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作为纪检干部应该有所警醒,当面对重大原则问题时,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 作为纪检干部肩负着历史使命,就应该敢于得罪人,这就是一种忠诚、一种责任、一种担当。纪检干部就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坚决的与歪风邪气做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到了攻坚期 ,任务艰巨繁重,就需要纪检干部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坚守岗位,忠诚履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要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纪检干部,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只有这样才是勇于担当的优秀的纪检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