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网站通报了今年查处的12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些案件中包括,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反渎局原局长周勇等人开设赌场等。(来源于:9月15日 京华时报) 在八项规定不断深入人心的当下,检察官竟然当起赌场老板,无疑是违规之举。检察官拿着纳税人提供的薪水,不处理公务,却放下手头的工作,当起赌场老板开警车护送开发商,这是哪门子逻辑?这到底是机关人浮于事,工作太清闲,还是检察官公然违规违法当“红顶商人”? 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国家政策对公务员经商都是严格禁止的。早在1998年国家就严禁公务员经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经商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务员辞职、退休经商都有紧箍咒,检察官担任赌场老板显然是违法之举。 公务员掌握着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其职责就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务员带着权力资源以及其他创业者无法比拟的人脉关系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茶楼开财场,不管是幕后指挥还是赤膊上阵,都难免会造成官商不分与权力腐败,破坏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 这位检察官开赌场当老板,官商如此勾连不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他理应得到严厉处置,否则民意将无处安放。当然,检察官如此高调经商,这到底是他手眼通天,玩转了当地官场,还是当地官员经商已成气候,亦或两者兼而有之?这些问题无疑都需要理清。 面对检察官当老板的现实,我们一方面期待上级纪检部门积极介入、秉公办案,把“检察官老板”背后的问题一查到底,揪出“检察官老板”背后的仙人,看看哪些公务员在违法经商,用翔实的调查结论给当地民众一个交代,并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 另一方面更期待舆论监督全程参与,在官场潜规则一时半会难以打破的语境下,营造宽松、透明的舆论监督环境,“检察官老板”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也更令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