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防汛加固大堤用的石硝,被某村村干部陈某某私自运回家中建新房,在被定性为“以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防汛物资用于个人房屋建设”后,陈某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今年以来,各地汛情不断,我们看到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抗洪第一线,夜以继日的组织群众抗洪,展现出了党员干部应有的形象。然而,当大部分党员干部都冲在防汛抢险一线的时候,村干部陈某某却一心只惦记着自己的小家,不仅监守自盗,更罔顾人民群众随时可能面临家园被淹、财产不保的危险,这样无视大局、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严惩。 在现实中,村干部作为父母官,无疑是父老乡亲的领路人,同时,也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是百姓接触最多,也是直接面对的第一人。可以说,村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了整个村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灾难面前就该身先士卒,起到好的表率作用,而如果总想着自身利益,而舍弃了集体的利益,这样的负面形象有可能延伸到村民对其他官员形象的认知中,这样的危害显而易见,必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可以说在普通群众眼中,身边的村干部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就是当地政府公信力、满意度的最直接体现。不会因村干部职务低而影响就小。基层干部可以说是党员干部的一面旗帜,千万不要忽视自身作风建设。 在笔者看来,此事件看似是小事,但在非常时期其影响面不容小觑,当地政府也应当迅速介入,在态度上积极回应舆论,对涉事村干部进行严惩,莫要因为一个村干部的贪念影响整个地区的抗洪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