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48岁的孙新因挪用公款和贪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据悉,孙新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首名落网的被通缉人员,直至被捕已潜逃境外7年之久。 孙新,本应许多人都羡慕的单位,又有好好的工作,要是验收财务纪律,认真的为其单位管好财物,也许还有升迁的机会,可孙新不知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还是财迷了心窍,干起了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公款共计2275万余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东窗事发,便逃往国外想逃罪,结果把自己给套进去了,孙新用自己的愚蠢行动换来了“14年半徒刑”,真是罪有应得。 贪婪惹祸端,牢狱岂能不去?公家的钱是公家的,不管你有天大的特权,还是有机会,岂能动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而谋取暴利活动?这是忌讳,不管你是公务员,还是公司职员,都得牢记这一教训,贪婪了公家的钱,不管你逃到天涯海角,最终都得被羁押回国接受审查,孙新就是最好的例证。 “自古清廉无遗祸,从来贪争有后殃”。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单位职员,万万要守住“廉”这个名节,“廉”生提携,“廉”生钦佩,“廉”生家庭和谐,“廉”更生平安,牢记孙新利用职务便利换来“14年半”牢狱的教训,还是踏实做人,老实做事最为稳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