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纪委日前下发通知,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私家车进行网约非法营运。 前段时间,安徽黄山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开网约车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发关注,公务员能否开网约车在网上被热议。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反应确实迅速,已经发文,明确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开网约车。笔者认为定海区单独发禁止令实在是及时,能够为一些观望的人找到“答案”。 可以说,不管是党章党规还是《公务员法》中都有明文规定,党员干部不可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有公职党员不得经商。这就说明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允许兼职或经商。就拿洪升来说,纵然家境贫困,困难再大,但“开滴滴”经商的这种“冒险”行为,既违背了党规党纪,丢失了党的信仰,也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显而易见,公务员不同于其他职业,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一些违纪违法中都是没有理由可以辩驳的,违规就是违规,就要受到严肃惩处,这毋庸容置疑,否则就会损害法规权威,形成破窗效应。无数事实证明,官商分界模糊必定导致权力寻租。所以,相信有关部门会通盘衡量,给出一个合法合情的解决答案。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已迈入了“互联网+”的时代,电商微商各类依靠网络平台的创业行为层出不穷,因此很多人开始搞第二职业、赚外快,这其中也不乏公职系统人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如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行为就摆在迫切的位置,需要进一步指明公务员什么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并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查处,切实的断了公务员“赚外快”的念头,尽早的回归到为群众服务的本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