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云南省发改委获悉,昆明铁路局因扩大范围收取大宗货物协议运输服务费、提高标准收取装载加固材料费等违法行为,被罚没资金累计达657万。 不可否认,一些政府部门或垄断机构确实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或者是大权在握,或者是垄断在手,“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凭借缺一不可的绝对优势,使一些管理服务对象甘愿受宰。虽然减政放权的脚步在加快,但有的部门还是不死心,还在为一己之私,高举“宰客”的大刀。对此类行为理应严惩不怠。 这其中,昆明铁路局堪称一大典型。私自扩大范围收取大宗货物协议运输服务费、提高标准收取装载加固材料费、扩大范围对发送(到达)零散白货的客户收取大宗物流服务费、提高(变相提高)标准收取取送车费、向未提供乘用人员且企业自行负担机车燃油费用的企业(个人)收取零散机车出租配合费,收费金额共计1490多万元。让人不得不唏嘘:为啥违规收费屡禁不止,还是经不起钱财的诱惑! 还好,这一次的违规收费,不是被群众举报,是被云南省发改委例行检查时发现的,立即叫停收费,并给予600余万罚款清单。但愿这张罚款清单,能够令违规收费单位清醒过来,认识错误,不再重犯。 对发改委来说,该批评的也批评了,罚款也下了狠手,似乎就意味着事件的结束?显然不能。众所周知,集体性违规收费,根源还是少数领导干部的作风有问题,一门心思钻进“钱眼儿”里了。哪怕是开具天价罚款,恐怕受伤的也只是铁路单位,对领导干部个人没有半点影响。 要杜绝类似现象重演,还得瞄准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用药,既要向违规单位罚款,更应严惩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轻则警告处分,重则该纳入司法的程序的绝不姑息。唯有将利害关系与领导干部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他们才不敢轻易设置违规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