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报告:10亿扶贫资金未用于扶贫。从今年审计情况看,中央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领域仍存在违纪违法和管理不规范问题。”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了“2015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抽查17个省的40个县,审计署对扶贫资金进行了重点审计。结果显示,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公共财政资金均来自全体纳税人而用之公共服务,其使用理应最大限度确保廉洁干净;其中扶贫资金更是如此,对于贫困地区而言,扶贫资金可谓久旱之甘霖,尤为宝贵和稀缺,因此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廉洁度和效率,必须奉行“底线思维”,对任何贪墨和挥霍行径实行零容忍。然而现实往往是反讽的。从今年审计情况看,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如此高“发案率”,确实令人震惊。 俗话说“仔卖爷田不心疼”,更何况挥霍染指的是“上面划拨”的扶贫款。在不少贫困地区官员眼中,从天而降的扶贫款就像绿林好汉不劳而获的“生辰纲”,用起来难免“大块吃肉”甚至“大秤分金”。如果跳出表象的反讽层面,这种“当选贫困县”的庆功会,与其他地方的招商引资庆功会、一些单位内部的罚款增收庆功会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其核心,都是一种“代理人心态”——促进地方科学发展、造福一方百姓的工作终极目的渐渐淡忘,记挂于心的只是眼前的那点公私界限模棱两可的“现实的实惠”。后者,意味着权柄上可调配资源能量的扩大,甚至是公权寻租、雁过拔毛的良机。因此,唯有从权力授受机制上正本清源,从权力监督、考核、评议等方面引入更多民间的权重,扶贫工作上的这种“内部人控制”和“代理人心态”方有望根除。 “10亿扶贫资金未用于扶贫”折射监管之殇。所以,笔者认为,扶贫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也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希望,要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廉洁扶贫。第一,要严格资金使用,把资金用在最应该、最需要的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防止“大会漫灌”和“撒胡椒面”。第二,加强民生监督,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管好民生项目的“钱袋子”,确保一分一厘、一丝一毫都用于扶贫开发。第三,要对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坚决查处,切实把扶贫资金管好用好,用在刀刃上,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切勿让扶贫资金成为让人惦记的“唐僧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