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西城区环保局煤改电管理中心科员的王征,被控于2012年至2015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居民身份,冒领煤改电补贴1140余万元。昨日,涉嫌贪污罪的王征和武元成在二中院受审。 据媒体披露,王征担任西城区环保局煤改电管理中心科员,负责西城区煤改电居民低谷用电补贴核算、发放的职务便利,采取收集社会人员身份证件开立银行存折账户、虚构享受补贴居民信息的方式,多次骗取低谷用电补贴共计人民币1140余万元,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小官巨贪”。 近年来,随着基层腐败案件的曝光,人们才发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整治“高官巨贪”也好,惩处“小官巨腐”也罢,核心的问题并不在一个官员权力位置的油水厚薄,也不在贪腐官员的胆子大小,而在对于权力的监管机制,是否构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主管领导是否负起了应有的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检方出示证据显示,王征和武元成二人之所以可以轻而易举的骗补上千万元,主要是单位监管有漏洞,其虚报住户数量和信息的情况才一直没有被发现。可见,这起案件的诱因就是单位领导审查不严,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由此可见,作为主管领导在这起案件中也难辞其咎。 可以说,“小官巨贪”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多方面的。首先,这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群众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升;其次,导致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三是,若基层腐败问题解决不好,甚至长期积累,就有可能由小变大,导致矛盾在一些关键点上凸显出来,造成党和政府工作上的被动。 其实,在现实中,这样的“小贪官”比比皆是,其危害程度一点也不比大贪官差。他们在一些掌握公共资源的部门,往往因为表面文章做的好,这些失去控制与监督的权力持有者,不仅被利益蒙蔽了官德、人格,更严重的是损害着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要治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小官巨贪”,需要明确官员手中的权力与责任,加强监督,用制度把权力关在“笼子里”,此外,还需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起到监督好下属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