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今日介绍,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作为党中央确定的扶贫新政策,各地都是按部就班的落实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精准扶贫首要工作就是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按理说此项工作应该是最能够被群众们给支持的,也是喜闻乐道的事情。可是就是在扶贫这样的工作中,居然也是接二连三的出现负面新闻。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就基层的扶贫工作作了报告。宋寒松介绍,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扶贫领域主要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他介绍,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另外,宋寒松介绍,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另外,基层扶贫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员也成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的人群。 好好的扶贫工作,现如今就是给一些意志力薄弱的基层干部来说,那就是钻漏洞的好地方。可能因为“山高皇帝远”或者是因为“背靠大树好乘凉”等问题,所以才让这样的情况愈加的恶化,而给基层带来的问题就是扶贫的资金根本就无法到位,所以就给落了俗套,被人给说成了:穷了国家富了私人。或许有人会说,按照国家总设计师邓小平当年的政策,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部分人富起来以后再带动更多的人富裕。不错,这样的政策在当时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推动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被一些有心之人给用另外的方式来解读,这不就是在漏洞吗? 在笔者看来, 对于此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查处,坚决将矛盾和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及时将精准扶贫的资金追回,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扶贫活动之中,使真正贫困的人群受到资助和帮扶,使他们早日真正摆脱贫困,为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