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赶紧过来看看这张3600元的发票和附件清单!这张发票绝对有问题,上面没有领导的签批,而且附件上备注写的是母亲看病 !”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发票。 租车为母看病,这本是子女应该做的,无可厚非,但是这几个字如果出现在公款报销发票上,那问题就严重了,涉及到违纪违法。在安徽省滁州市就发生这样的一幕,滁州市所属六镇镇财政所所长李义龙,未经走正常程序,私自公款报销为母看病租车费用3600元,虽然数额不大,但是暴露出的监管不严,程序不清的问题不容小觑。 无规矩触犯党纪。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贪腐案例看,如李义龙这样不讲规矩,私人花钱公款报销不是个别现象,甚至有的干部巧立各种名目,假借公务名义,将个人或亲属的消费在政府机关报销,甚至是在企事业单位冲抵核销,以此侵吞公款。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三条就明文规定,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因此,李义龙受到处分并不是无规可依,也给其他官员敲响警钟。 官员为什么能够私人花费公账报销?当然是因为他们不受监督的权力,而且在权力面前,机关财务制度也形同虚设。所有的机关都有报销制度,例如,公款租车使用,一般要由办公室备案,使用人、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方能报销。但是,这些制度可能只对一般机关干部执行,然而像李义龙这样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来说,报销完全可以自己独立完成,反正是公款,又没人阻拦,于是乎,私人花费公账报销就顺理成章了。 其实,公款为母租车看病背后,让人看到的却不是孝道,而是赤裸裸的丑——权力滥用之丑、贪污腐败之丑、人性变异之丑、奢靡享乐之丑。李义龙的案例警示我们的党员干部,腐败行为无孔不入,哪个环节有漏洞,哪个那环节就会出问题。因此,只有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只有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