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制服、工作时间驾公车到垂钓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河南商水县一城管中队长与3名工作人员一并受处。17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对外通报了该事件在内的周口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又见工作时间办私事儿,还穿着制服,开着公车,不得不说在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之下,还有公职人员这么“不识趣儿”,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零容忍、全覆盖”的反腐决心与行动,让人民群众对新一届党中央集体的反腐态度有了崭新的认识,不少党员干部也在反腐倡廉的活动中逐渐收敛,然在如此雷厉风行的作风整顿活动中,河南商水县城管仍不懂进退,不知收敛,连“隐身衣”都懒得换,公然在工作时间区娱乐场所干和工作无关的事情,胆儿可真大? 首先,按照规定,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不能公办私事,更不能开“城管执法”的公车办私事;其次即便是工作时间办私事,也不应该穿着制服去,制服是身份的有效识别标志,百姓一看就明白,会严重影响公职人员的形象。然商水的四个城管,堂而皇之穿上制服,开着公车就办私事儿去了,真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被当成典型违纪案例通报,也是活该。 然诸如类似事件还有很多,无不向我们展示出了“四风”行为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一些公职人员不把整风当回事,有的装装样子“避风头”,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甚至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导致了如商水四城管顶风违纪的案例的发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严一阵,松一阵,在表面上做文章,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指示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奖惩力度,拓宽举报渠道,持之以恒转变作风,让党员干部切实从“严”上要求自己、向“实”处谋事着力,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才能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