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竟然虚报身份,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为“个体户”或“无业”,旅游费用也由公家报销。后来,8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能顺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写的“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上,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经审查通过后与旅行社签订了港澳5日游的旅游合同。港澳游结束后,8人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严控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行为,然而,王某某等人把“规定”当“耳边风”,变着花样公款旅游。 8名党员干部虚报身份赴港澳旅游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严重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严重损害了党风政风和国家形象。旅游结束后,8人将旅游费用在镇财政报销一些违纪违规者想方设法“穿马甲”,明目张胆“踩红线”,甚至视党纪法规如无物。 如何杜绝这种“穿马甲”的公款旅游行为再次发生?笔者认为:一是要继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群众是有效遏制违规违纪的强大力量,要赋予群众监督、举报的权利,保障群众自身利益,让群众敢监督、敢举报。二是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继续出重拳、严肃查处,寸土不让,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