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镇上修路,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没有和村民谈妥的情况下,施工方将2户村民的房屋、树木推到,当时两户村民均不在家中。对于村民房子被拆,商南县富水镇政府发文回应称,系施工队误拆。 目前,越来越多的拆迁以暴力手法来予以应对。显然,暴力拆迁是直接诉之于暴力,暴力拆迁明显违反了《物权法》、《拆迁法》和《民法》。 这不,又是一例因镇府未能和居民达成协议而强拆居民房屋的事件。 据了解,今年1月16日,小汪家的房子突然被村里开进来的挖掘机推倒。“第二天听我姐姐告诉我的,赶回来发现房子已被夷为平地。”2月29日上午,提及此事小王仍气愤地说,房子被拆前没有人给他提过此事,父亲在世时,听说要拆迁,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然而,对于这次的强拆事件,镇政府给出的回复竟然是误拆。而对于误拆一事镇上的处理意见是,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小汪,可以给予当事人房屋拆除后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试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因为是公职人员就能随便强拆他人房屋,而仅仅回应误拆就能了事么?难道老百姓就应该得到这样的不公正对待么?恐怕原因没有这样简单。 无疑,如此“误拆”比强暴力拆迁更伤百姓心,这样的软暴力堪比强暴力更加可怕。 笔者认为,暴力强拆如此顶风横行,不仅考验着法律和禁令的权威,更是对政府公权力明目张胆的“绑架”,这种行为于理不容,于法更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