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 这些年来,民告官案件不断上升,可是政府官员却鲜见出庭者,代表政府应诉者几乎全是委托人,官员似乎不约而同群体性拒绝出庭。近日,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华阴市政府也毫不例外,在面对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华阴市政府傲慢和藐视法庭的行为,俨然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实属法治的悲哀。 几千年来,世世代代的农民依靠土地而生存和繁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重要保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农业的源头和农村发展的根基,土地成为农民赖以生存的信心和保障。土地对农民朋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在如此大事上,基层政府在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七旬老妇的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实际上是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这既是违法行为。 在许多官员眼中,法院算个什么?法律又怎能管得了官员?被公民告上法庭,官员不动用手中权力干预法院审案就不错了,岂有出庭应诉的道理。在许多案件当中,政府官员往往认为自己行政职务高,一个小小的法官哪有权力和资格审自己?将行政职务带进案件审理,将行政权力凌架于法律之上,是拒绝出庭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这是对法律的蔑视,这不仅是“民告官”成为痴人说梦的现实悲哀,更是法治之殇。 在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当今社会,政府“不应诉不出庭”直戳基层法治之殇。法律只约束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又有什么意义呢?笔者认为,只有当人人都能够且只能够以法治的方式,通过正常的程序办好了事,维得了权,人们才会真正依法、守法,社会也才能是真正的法治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