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新华社)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是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我们通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入细致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官员都在隐瞒些什么?根据规定,我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填报14项个人有关事项。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抽查核实工作力度,切实减少漏报瞒报情形,严肃查处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常说,做人要实,对党要忠诚,如果连个人事项都不能如实申报,这些都无从谈起。从监督和反腐的角度看,报告个人事项,向党组织如实“交底”,是衡量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也是诊断干部是否“带菌”“带病”的重要依据。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是从严从实的重要体现。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干部一贯严于律己、清廉用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那么就经得起任何的审视和打量,向党组织交出一份诠释廉洁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文/刘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