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名村干部以各种名目搞钱,套取资金近20万。 基层村干部的素质问题,其实现如今一直都是社会上广泛讨论的话题。本身在基层的干部,特别是村干部,他们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而产生的,多数都是当地的农民产生,虽然是优秀的群众代表,但是真心的要说到他们的学历以及其他的政治思想来说,其实还是略有不足的地方。 但是对于基层的管理,采用村民自治的方式,其实也是最好的方法,毕竟只有“自己人”才最了解“自己人”。可是也就正因为是“自己人”,让人看到了关起门闹笑话的事情。基层干部的违纪违规的问题,更让人揪心的,这样的干部给做出了违纪违规的事情,让人有一种自扇耳光的感觉,这真的是一件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情。 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这个听起来确实是挺“高大上”的,但是真正的要把这样的扶贫资金给用活的话,其实还是很考验人的。比如部分基层干部理想信念不牢,法纪观念淡薄,在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中,不顾党纪国法和群众利益,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日从四川宜宾市兴文县纪委获悉,该县纪委公开曝光了4起违规套取脱贫资金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基层的村干部由于思想意识不到位,对于肩上责任认识不清晰,导致了想要从漏缝中捡一些他们自以为的“便宜”,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村干部存在的。其中包括了仙峰苗族乡兴隆村在2013年乌蒙山连片开发项目中,原村党支部书记孙文凯利用负责连户路建设项目之便,虚报连户路支出,套取项目补助资金7万元;原村主任易少华以他人名义承包公路维修整治,虚报公路建设资金支出,套取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以及原村文书孙进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中,将之前已享受危房补助政策的5户建房户作为当年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00元。 当然这样的村干部下场也是悲剧的,对孙文凯、易少华、孙进三人因为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于村民自治组织来说,其实目前的现状就是这样的,人员素质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工作的标准,让不少的干部是干着急的,可是这样的事情如果一直的不予以重视的话,那么恶性循环效果将会一直的持续反复的。 其实提升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不要再让这样的低级错误给屡次再犯了,凸显基层干部的智商捉急一面了。这样不利于上级部门的形象树立,也是给不少人看到一种干部不作为的作风横行,破坏整个公务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