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组“江苏省丰县顺河法院庭长黄涛向情妇写的7份保证书”引起广泛关注,保证书“言辞恳切”文末还加盖了法院公章。除了保证书外,女当事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一张黄涛所打的20万元借条。昨日下午,丰县纪委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黄涛于11月24日作出书面检查后,已被暂停职务,同时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法官,头带庄严的国徽帽,身穿法袍,手持法槌,是如此的庄重而威严。而对于黄涛曾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市优秀法官”等多项荣誉,显然是足够优秀才能获得此荣誉。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长期头顶大量荣誉头衔的“优秀”法官,确作出了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给情人写保证书,甚至加盖自己法庭的公章。如此将公权私用的法官,让司法尊严情何以堪? 法庭公章代表着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本应神圣不可侵犯,为何会被滥用愚民?不得不引人深思?一位“优秀”的法庭庭长却利用职务之便,在哄骗情人的离婚保证书上加盖法庭公章,实为愚民无稽之举,更是知法犯法之举。情人将加盖公章的离婚保证书“奉若圣旨”,认为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就是一份“保障”。但就是这样一份保证书却让群众对法院的威严大打折扣,影响极其的恶劣,影响着司法威严。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职责就意味着要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职责就是要敬业奉献。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以宪法法律为纲,以客观事实为据,以服务大局为重,以为民司法为乐,竭尽全力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然而河法院庭长黄涛他的行为完全与一位法官的身份背道而驰,无疑显得十分荒诞与反讽。一个包养情妇,甚至不惜加盖法院公章“承诺保证离婚”的法官,他所作出的裁判,是否也会一样“轻佻草率”? 这样的法官,不但损害着法官形象,让法官这一群体蒙羞,更让司法尊严情何以堪?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法庭公章盖离婚保证书”背后是民众对权力滥用的控诉,身为一名法官却公然违法,可见其法官缺少自我约束,对相关《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八项规定精神也是视若无睹,不以为然。黄涛行为,折射自己心中对党纪国法也从未敬畏,对自己的责任心也从未到位。对于像黄涛这样的法官,尚不能自己管教好自己,有何能力和颜面来给别人评判是非。法官对于党纪国法的规定,视若无睹,不以为然,还能要求别人遵法守法吗?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像黄涛这样的法官,你自身硬吗?你让司法尊严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