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网传一段河南汤阴县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的视频。赵先生称,他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被当地派出所刑拘17天。视频中,精忠派出所所长张宏亮还说:“田书记,县委田(海涛)书记发话,给他刑拘了,必须给他刑拘了。”10月28日中午,记者致电张宏亮,当表明身份后,电话被挂断,随后关机。 执法人员执法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执法人员能否做到公正、严格地适用法律,关乎依法行政进程,关乎行政机关形象,关乎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关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养成,关乎和谐社会的建设。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是经过全体人民表决通过的,执法人员执行的其实是国家的法律,是人民的意志。这个时候,执法人员代表的就是正义,而违法的人则是让我们所不耻的。对于频频出现执法人员及单位执法而枉法,不能够做到公正、严格地适用法律,最关键的因素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的高低,或者说,法律知识淡薄没有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意识。 要杜绝执法人员执法不枉法,首先要把好用人关口,既要完善准入制度和执法人员辞退办法,又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同时还要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其次要端正思想观念,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执法队伍;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除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更重要的还是要在系统内部监督上下功夫,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执法活动全方位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