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院子里养狗,平时作为看家护院之用。通州区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贾某也养了狗,为了给自己的爱犬盖狗舍及休息场所,他指使他人虚开发票6万余元用公款报销。昨天记者获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贾某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公款报销狗舍,乍听起来很是别扭,但却真实地发生了。这位村委会主任的任性用权,再次给农村权力规范运行敲响了警钟。 身为村委会主任,理应把村里的事情当成自家的事情,一心为老百姓办事。然而,他却把自家的事情当成了村里的事情,认为“公家钱”不花白不花,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最终误入歧途。 盖一建狗舍都能花去公款6万多元,可以想象平时也很可能把公款当成自家“存折”,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权力没有约束,就会“走板”。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农村干部官虽不大,但手中权力不小,能否秉公用权,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因此必须时刻检点自己,敬畏权力、敬畏法律、敬畏人民,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如此大额开支,如果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如果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发挥作用,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之后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的。刘云山指出,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是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强化农村权力运行监督,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由责任心强、秉持公道、不怕得罪人的人担任村监会成员,对任性用权、权力滥用行为敢于“亮剑”、敢于说不。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权力能否规范运行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防止农村权力的滥用,既要选优配强农村带头人,又要强化农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让任性用权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