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纪委要来查账,湖北一名干部竟故意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焚毁。近日,记者从湖北省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这名干部近日被武汉市汉南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闻讯纪委要来查账,负责相关工作的汉南区农科所干部顾本新竟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提前焚烧毁灭,妄图“毁尸灭迹”,死无对证,逃避处罚。显然,这样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不仅自己被纪委开除党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单位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也被“连累”问责。 据调查,2010年以来,武汉市汉南区农科所农贸公司采取出售被征地块的地面附着物、协助征地拆迁公司收受“辛苦费”等方式,攒下人民币7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招待费等开支。日前,负责相关工作的汉南区农科所干部顾本新在得知区纪委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审计的消息后,竟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提前焚烧损毁。 销毁“小金库”帐本,说明帐目里面有问题。试想,如果收入来路合理,收到的钱全部入帐,而且用于职工福利等,只要没有偷偷地装入个人腰包,那最多也就构成违纪。只要把“小金库”的违纪资金上缴国库,对设立“小金库”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就行了。而销毁帐目那问题就变大了,也许这个公司收到的一些钱没有入帐,进入了某些人个人的口袋;也许一些支出用于不正当的地方,这些如果被查出来,可能会牵出一些大问题,牵出一大批人。因此,销毁帐本是做贼心虚。 官员以焚烧账本形式应对纪委检查事件是否应该如此简单了事?相信不严查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如果这样明显的逃避追责都能被原谅,那么又谈何纪律规矩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