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微博举报称,甘肃省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车辆悬挂自制牌照上路执法,涉嫌知法犯法。对此,环县城管工作人员解释称,悬挂自制牌照是向其他区县城管学习执法经验。 我国新交通法明文规定:“驾驶员所驾车辆未按规定悬挂牌照将被记12分”。甘肃省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的车辆悬挂自制牌照上路执法这一行为,已然涉嫌知法犯法。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任何违法行为都难以逃脱群众的法眼,9月1日就有网友刊发微博:“9月1日,甘肃环县城管开着无牌执法车在盘旋路附近上路执法。据当地人介绍,该县城管执法局有多辆城管执法车常年不挂车牌,而且交警也不管,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己不正焉能正他人? ”面对这样的一条网络舆情,身为环县工作人员的回应令人震惊,称悬挂自制牌照,是因为学习西峰区城管的执法经验,西峰城管的车辆也是如此悬挂牌照上路。 透过这条回应,广大网友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一是城管执法车不挂牌并非是环县个别现象,甚至是整个西峰区城管都涉嫌违法?这条回应不仅不能澄清问题,反而抹黑了自己甚至将给整个西峰区拉下了水。二是执法车不挂牌并没有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既然这一行为已经存在问题,那么面对公众的质疑是就更应当正面回应,坦然面对,是错误就改正它。这样的含糊其辞说是学习“经验”,难免有推脱责任之嫌,更难以服众。由此观之,“学习上级地区经验”的回应适得其反,并不能答复网友们的疑问。 环县城管有牌不挂而挂自制牌照,一是自身守法意识不强,监管存在漏洞。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牢固树立法律思维,严格守法,不然,人民群众怎么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同为执法部门的环县交管部门也存在着执法不严的现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要公正执法。如何执法公正?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无论执法对象是政府部门还是普通民众,一视同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就此事件,笔者认为环县交管部门应当立即核实情况,若经查实环县城管该行为违法,那么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环县城管在回应这条网络舆情时有失偏颇,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加强自身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守法意识,杜绝出现执法不守法现象。只有执法者自身懂法、守法,才能严格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