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日前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引人注目的是,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挪用8.21亿元公款用于投资理财,张佩山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众所周知,村财资金本应用于村务,应为百姓谋福祉,而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在六年内竟多次擅自动用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其挪用数额之巨大令人瞠目结舌,更为令人汗颜的是“理财”所获之利也全部收入自己囊中。如此“小官”的巨大“胆量”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但笔者认为:若非监管缺失,单凭其个人膨胀的欲望,他又怎能如此多次、大额的挪用代管资金?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透过新闻我们不难发现,此“贪官”的“炼成”也非一天两天,由小到大,由微到巨,其“腐化蜕变”经历了六年的时间。其实,事件中“男主角”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屡次挪用公款的真正“病因”,一方面源自其手中的权利,但更主要原因还在于监管的缺位。假如监管部门能及早发现端倪,做出反应,又怎会“造就”出今天这则抹黑公职人员形象,有损政府颜面的“丑闻”? 正所谓“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诚如一些已落马的“老虎”、“巨贪”所言,自己从“小贪”走向“巨腐”的过程中与监管的缺位有着很大关联。若能早一点给这些人提提醒、敲警钟,恐怕他们也不会在错误的路上“跑”的如此之远。因此,笔者认为,在指责事件中“男主角”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该从监管上查原因、找问题,查清楚当地的监管部门是真的“打瞌睡”,还是与之“同流合污”,真正给公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还需“多管齐下”。首先,要加大公款资金的审计力度,由审计、纪检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开展联合审查,强化监督力度,排除公款挪用的隐患。其次,落实好季度财政报告,各单位每个季度就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向上级报告,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最后,加大挪用公款的处罚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处罚,让挪用公款成为各级领导干部都不敢触摸的“高压线”。(文/三关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