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官很小,贪腐金额却很大。在同期被查办的职务犯罪中,竟有四分之一多的人,把贪腐之手伸向了涉农扶贫资金。 自2004年我国试点免征农业税并推行种粮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补贴急剧增长高达千亿元,进入“大补贴时代”。在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一些借机谋利发“补贴财”的现象也频频发生。正如一位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农业补贴资金流失问题,已从小打小闹的“跑冒滴漏”,出现了局部地区的“管涌”现象,必须引起警惕。这不,一个贫困县的财政收入才4个多亿,可一个股长就能轻松挪走近一个亿,还能成功外逃他国多年。 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负责管理的资金也相应增多,涉农补贴的申请、审查、批准、发放等多个环节,往往都是由基层少数几人甚至一人完成。这些人权力相对集中,为涉农职务犯罪提供了良好的空间。 另外,内外监督不力也是造成腐败的重要原因,发案的农村基层组织大都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村务不公开,有的账目不全、有的对村里财务管理实行家长制,村支书一人说了算。有的虽然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却由于相关环节人员相互勾结等原因,致使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基层政府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方式,无法真正发挥预防犯罪的实际效果,使腐败分子更是有机可乘。 遏制涉农腐败,必须多管齐下。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廉政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其次,要健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探索推行村务开支统一由乡财政管理,完善财务收支监督机制。另外,要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各个环节从严把关,把权力放到法治的笼子里,从严依法行政。 只有涉农的基层干部队伍廉洁自守,才能保证涉农补贴等关系民生的资金真正投入到“三农”一线,只有基层农村的自治组织和民心稳定,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才能更牢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