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原通化市长田玉林一审宣判。田玉林被判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审判期间,田玉林多次举报通化市委原书记刘保威。 据报道,在吉林市原通化市长田玉林举报材料中提及到,市委书记刘保威曾于2012年决定停建通化江南客运站工程,并将该地低价转让其友人,并以红星美凯龙名义建设,个人从中收受贿赂。此外,企业摘牌资金还由通化拆迁办借资。田玉林还举报称,刘保威有侵吞国有资产、操纵股票等问题。 作为曾经的市长在庭审时为何多次举报原市委书记刘保威?莫非真是迷途知返,戴罪立功?未必是。据田玉林家属称,田玉林与刘保威一直不和。原来如此!田玉林当然是不能翻身了,何不把这缸水搅浑? 官员因为内讧落马,不是个新鲜事。江西最近那么多高官落马,当然和中纪委严厉反腐有关,但也是缘于官场的内讧。据媒体报道,中央巡视组在赣期间,被判无期徒刑的于都县原县委书记胡健勇一下子举报了三百多人,获巡视组提审。 作为贪官的田玉林被查,纯属咎由自取。但不断发生的意外反腐事件,给我们更多警示。近年来,意外落马的贪官不在少数,有小偷偷出来的,有情妇团曝光的,有因天价烟露马脚的,还有颇为时髦的“日记门”,反腐成果令人不可轻看。官员“内讧”,当然也可成反腐的绝佳案例。 官员违法违纪手段日趋隐蔽,导致查治官员违纪违法变得愈发困难。而其实最了解这些官员情况的还应是其身边的官员,也许他们合伙从事违规经营,也许他们之间有着其他权利之争、利益纠葛,但在“必除之而后快”互斗心理驱动下,发生内讧却不失为查处官员违纪违法的一剂“以毒攻毒”良药,通过周边官员的举报、诬告、栽赃、陷害来查出其违法乱纪事实,基本是一查一个准。 对于田玉林的这一举报,判决书认为,“田玉林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材料现无法查证属实”。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书并不表示田玉林揭发的某些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毕竟,法院对田玉林的判决,是基于其已经认定了的犯罪事实,而其举报的他人犯罪是否属实,首先得由纪委介入。 当然,田玉林所揭发的刘保威是否有涉腐败,公众尚不清楚。但是,但是,按照反腐规律来看,在这被咬下的“一地狗毛”下面,八成藏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猫腻。或许,那些列举出来的“证据”,也可以作为的“举报信”,有关部门也该出马了!如果田玉林的举报失实,那就是诬告,岂不是还了市委书记刘保威一个清白?如果举报属实,那不是成为了反腐的意外之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