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通报,晒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曝光的131起案例中,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案件有72起,超过处理总数的一半。去年一项统计显示,自2013年起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总金额达22亿元。“小官巨腐”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毋庸置疑,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因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以及征地补偿、涉农惠农资金衍生出多位“千万级村官”。如此小官巨贪之行为不仅让人瞠目结舌,更是令人匪夷所思。笔者认为,村干部沦为腐败骨干祸起监管松垮垮。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一名村干部,应该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重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解决好,积极为他们谋福利,带领村民走上致富之路。而不是通过手中的权力对村民进行欺骗和压榨。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情,村干部都应该去做按照政策办事,这样才不致于损害百姓的利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然而,有部分村干部并不以为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大肆敛财,把国家的多项惠民政策、涉农资金想方设法的并入自己的腰包,一发不可收拾,不仅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还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此类人应该得到严厉的惩罚! 贪腐不在于权力大小,而在于权力运行是否公开透明,一旦权力脱离了严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会迅速成为谋取私人利益的工具。尤其是在一些地方上,村官就是土皇帝,权倾全村,再加之相关部门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管缺位,从而使得“小官巨腐”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遏制“村官”腐败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村两委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其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不给“苍蝇”下口的机会,也才能更加有效遏制“村官”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