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黄石市制定了《对不履职尽责市管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再教育、再锻炼,再考核、再使用。 “召回制”,这一概念的新鲜出炉已有时日,在掀起大众“激情点评”之余,更让人深思。可以说,这既是对干部批评、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对干部的爱护和拯救。在笔者看来,召回制向干部“不在状态”说不,值得点赞。 当下,不少地方“为官不为”的歪风邪气有所抬头,甚至有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奇葩想法,很是让百姓汗颜。诸如,惰性足效率低,得过且过,不守规矩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有“唱功”无“做功”,热衷于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讲起来头头是道、干起来没有真招,对上汇报“一枝花”、实际工作“豆腐渣”…… 如今,黄石市率先出台《对不履职尽责市管干部实行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后,从5月25日西塞山区31名“问题干部”被召回管理,到6月29日全市第一期“召回”管理干部集中训导班正式开班,“召回”这项全新的干部管理举措,已然逐步成为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新常态,更是有待成为不断完善的一项长效机制。“召回”管理后,干部自身回归“组织之家”,思想回归“党性之家”,心灵回归“规矩之家”,预期效果无疑值得期待。 当然,“召回”制度是对选人用人制度的一种创新,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有益尝试,但还需不断完善细节,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而成为整治问题干部的有效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4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就开始实施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现如今,黄石市也开始效仿这一举措,相信下一步,将会有更多的地方尝试,我们理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水不紧,鱼不跳”。“召回制”既拧紧了干部监管紧箍咒,又是医治干部“懒政”的猛药。在笔者看来,对那些违反纪律、为官不为、对工作不上心的领导干部实施“召回”,及时进行“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将从制度上增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决心,让公职人员充分意识到自身错误,“带着问题来,放下包袱走,甩开膀子干”,赢得群众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