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青年报网站报道,6月27日越南庆和省公安局透露,该局已经将原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电力局局长尹文胜(47岁)移交中方调查处理。尹文胜因受贿1800万元人民币被中国警方通缉并逃往越南,在被越方抓获后,该嫌犯竟然多次向越公安人员提出贿赂建议以求被释放。 显然,受贿1800多万,红色通缉令上的目标人物,负案出逃后不仅有心情寻找豪华酒店赏“更美风景”,落网后仍口出狂言,号称自己“很有钱”,更“讨价还价”,欲行贿以求脱身。种种行径,乍闻令人发笑。 据报道,尹文胜是在担任东莞供电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供电局属下多个电力工程项目,然后以干股分红的形式多次收受贿赂。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受贿“老手”,他已经习惯了“拿别人的好处”,恐怕也有不少类似“拿钱开路”的经历,在他的人生信条里,没有钱办不成的事。所以在境外落网后,仍旧“积习袭来”,多次向越南公安提出贿赂建议。 尹文胜出逃之后丝毫没有“逃官”的“自觉”,不仅没有隐匿行藏,还公然住豪华酒店,寻觅“更美风景”,一副观光旅游的派头,不能说没有受到“旧例”的影响。一段时间内,官员拿着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财,跑到境外,住豪宅、开豪车,浑身上下奢侈品,俨然把国外当成了避难的“天堂”。而由于国际间司法合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地区间司法审判方面的差异以及其他种种原因,海外追逃确实阻力重重,致使一些贪官认为“溜之大吉”。 随着中央铁腕反腐的持续发力,一批贪腐分子应声落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观念逐渐成为共识,制度篱笆的不管扎紧,也使得贪腐的“空间”和机会日渐狭小,而且随着反腐被导入纵深化的节奏以来,海外追逃追赃,也正如火如荼展开。中国在海外追逃追赃方面大动作频出,“全球撒‘天网’,中国‘猎狐’忙”,纵然逃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法网。 (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