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争取将功补过!”连日来,黄石市西塞山区新建区社区主任张红霞冒雨清掏社区防洪沟,并对泵站进行维修,一身泥水一身汗。张红霞是该区试行“问题干部”召回管理后,干部思想作风发生变化的一个缩影。 “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看半天。”如今,在湖北省黄石市,想做这样的太平官,已经不可能。因为,不履职尽责的市管干部,同不合格产品一样,要被“召回”管理。目前,西塞山区先行一步,已经有31名“问题干部”被召回,其中有18人是该区不同单位的“一把手”。 这些“问题干部”被召回后,要接受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参加拓展训练等,同时,还要进行自我剖析,参加组织生活会及接受组织评价,接受谈心谈话和组织部长的约谈等。这些程序既包括理论学习,也包括实践教育,既有感化润物无声,也有谈话谆谆引导,可以说是环环相扣、层层深入,让干部的观念得到转变,对召回制度正确认识、对自身问题深入透视。 干部被“召回”培训后如果考核不合格,将被转岗,跟踪管理鉴定不合格的,甚至会被降职、免职乃至解聘。这就给被召回的干部提供了两条“出路”,要么提高、要么退出,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从这一点上来看,“召回”制度其实是对干部的关爱,是抓小抓早,不仅是治疗“肌肤之疾”,也是对干部的“预防接种”。 当然,对待被“召回”的干部,也不能戴着“有色眼镜”,有些干部是因为个人能力跟岗位不匹配才被召回,这样的干部如果经过培训完全可以在适合他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我们应当把“召回”应当被视作一次提升,而不是一个“污点”。 所以说,“召回”制度的效果不仅在制度本身,更在制度发挥的预警和震慑作用上。想做太平官、无事官,就要丢面子、降职位乃至被清退,这样“偷鸡不成蚀把米”,才能让其他的干部引以为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