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古城镇姜村村民姜月明,7年前参与原高耀乡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完工后镇政府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姜月明拿着这张欠条催要工程款7年未果。经《华商报》5月28日跟进报道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就联系姜月明结清欠款。 显然,区区2.4万元欠款,拖欠7年未果,如若不是借助报刊网络发力,真还不知讨债要讨到“猴年马月”!虽然,《华商报》报道后,当日上午,高耀镇政府联系他就还清了欠款,但留给大众的是无数抹之不去的阴影。 “2万多块钱欠了7年,一直不能偿还,我们也觉得做得不合适。”5月28日,高耀镇党委书记张会晨表示,《华商报》报道后引起了他们的反思,觉得镇政府做得有不到位的地方。“当事人也不容易,我们就从经费中挤出了1万元,其余的1.4万余元是从镇上干部那里借来的,凑齐工程款后主动联系姜月明,一次性还清了2.4万余元工程款。” 试想,作为基层政府,穷到7年了居然还不起2.4万余元的工程欠款,还好意思显摆得瑟?倘若果真如此,那该镇的经济怎么发展?社会事业如何进步?这类明显的“官方回复”,忽悠谁呢?由此观之,似乎高耀镇政府也蛮不容易的。透过镇党委书记的嘴,感觉到政府财力的“吃紧”,又是挤工作经费,又是从镇干部处借款临时周转,想想都心酸。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政府欠债,更不能“耍赖”。诚然,作为基层政府,既要保运转又要促发展,都需要经费作保障,但绝不能做“拉马填槽”、“拆了东墙补西墙”的面子工程。更何况,“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欠”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给群众看”。唯有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实事做起,才能彰显人民公仆的本色,赢得群众点赞。 (文/三关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