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两则新闻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一则是时隔20年中组部重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另一则是中纪委网站刊文批“小官巨腐”,并通报了各地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两者都是针对基层干部,均意在重构政治生态。 俗话说,“人人都想受表扬,没人想去上‘黑榜’”。那么,县委书记们面对“嘉奖令”和“黑名单”,各自内心想选哪个?答案不难猜想。前者是要选拨干部队伍中的“大榜样”、“好典型”,从而去带动、激励县处级领导干部,后者则是加大力度惩治基层腐败。 领导干部要得到“嘉奖令”并非信手拈来,还得心中有敬畏,做事敢担当。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作为领导干部,更应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干起事来不畏手畏脚,在改革中不害怕失败,出了问题敢于承担责任,给予下属极大的信任与鼓励,这样的领导干部带出来的队伍,干事情有激情,办事情有热情,对群众有感情。 反之,为官者倘若不常念廉政“紧箍咒”,最终只会踏上“黑名单”。这不,从山东小村官李全胜贪污千万,到广东小村官张连合挪用土地补偿金7千多万,再到江西鄱阳县的“亿元股长”等等……“小官巨贪”逐渐成为危害社会的一颗巨大的“毒瘤”,如若不能及时切除,必将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固。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畅谈交流“县委书记经”时,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可以说,县一级工作好坏,关系国家的兴衰安危。县委书记都应该争“嘉奖令”,而避“黑名单”。 廉洁,是一种素质,一种修养,某种意义上更是一种选择。如果把中组部重启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喻为颁发“嘉奖令”、中纪委通报违纪典型案例喻为“黑名单”,对此,前者应是明智的不二选择。(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