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网站刊发文章,提到一个很值得关注的现象:过去有种倾向,纪委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甚至有的人手里攒着不少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但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文章称,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平常不红脸,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的问题,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 众所周知,反腐,从上至下都是在“零容忍”。为何还会出现“养大了再办”的现象?因此,笔者觉得,“养大了再办”的反腐是一个伪命题。其一是,功利化的反腐思维;其二,大案要案影响力大,更容易从纪委的反腐工作中脱颖而出;第三,在全民关注反腐的现实下,查办大案要案对于彰显反腐成果、提振反腐信心和决心,也更有效率。 对于一些犯错误的领导干部,有些地方会以“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来加以保护,甚至有一些看似不大的问题,由于是一种普遍现象,基于法不责众的原因,也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这样的现实下,纪委如果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很可能处处受阻。而在十八大之后,反腐力度加强,老虎苍蝇一起打成为共识,这样的阻力便少了许多。 “养大了再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归根结底,反腐是一项长远而细致的工作,不能图一时的痛快。反腐,预防比惩治更重要,这是必须再次重申的反腐常识。(文/三关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