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此外,还有国企领导干脆直接安排亲属开办企业,用于转移甚至“洗白”其贪腐所得。 自古以来,官商勾结都是腐败的主要方式,也是国家政府反腐的重点。其具有的隐蔽等特征也让其成为反腐的难点,在这段道路上,监察、纪检等部门一直在以其斗智斗勇。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深入,国企上的官商勾结令人瞠目结舌,特别是亲情版的勾结,大量的国有财产被私有化更是让人不得不怒发冲冠。 常言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国企领导干部安排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形成的腐败链条不仅仅在是官商勾结这么简单。腐败中更夹杂着情亲,俨然成为了家养的老鼠,不仅任由吞噬国有财产,还主动喂食,主动帮忙清理痕迹。“低买高卖、利益交换、直接侵吞、借壳洗白”成熟的腐败方式,几乎能成为一条经济产业链。 国企是国家的,更是所有百姓的,不是官员的私用财产,可以任意转让、吞噬。因此,必须严防国企领导的亲属成为噬国企的家养“老鼠”,成为官商勾结的升级版。 首先要思想教育,做到官商相敬如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 其次是要加强监督管力度,做到多方位全面监管。作为国有企业,不仅要接受国家各部门监督,更应该加强公开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更应该减少国有强制手段,加强市场监督,如此,才能发挥好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市场监督的整体合力,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不同角度、不同方式的全面监督,有效防止官商勾结。 最后必须加大稽查、反腐力度。既要建立健全及时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的工作机制,又要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和处理;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使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同时,更要加强严肃处理,咬杜绝工作中管理软弱涣散的“好人主义”,严打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严厉打击存在的腐败问题,零容忍,零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