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今后“贫困县”帽子不好戴了,戴着贫困县的“帽子”舍不得摘的现象有望杜绝。根据刚下发的《河南省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今后河南省贫困县考核将实行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并重,扶贫效果好的将通报奖励,扶贫效果差的要诫勉问责。 曾几何时,有些地方经济发展了,却仍然戴着“贫困县”帽子不愿意丢,被戏称为“穿西装的贫困县”。如今,河南考核贫困县敢于出重拳:考核结果为D 约谈主要领导,值得点赞。 长期以来,之所以众多已脱贫的贫困县不愿摘帽子,主要还是因为这个帽子能够带来“票子”,更能换来“好处多多”。比如,优先发展产业化建设,享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对口支援,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等……诸多好处,让许多贫困县把贫困的“帽子”戴上了瘾。许多贫困县戴着帽子不摘,故意隐瞒地方的经济收入,坐等“天上掉馅饼”,真把“贫困帽”当做了“享乐帽”,实在不可小觑。 此次河南新办法明确规定,贫困县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占40%权重,扶贫开发占60%权重。扶贫开发包括减贫增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改善、资金投入和管理、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约束指标等5个方面。可见,考核机制是个转变干群脱贫致富观念的指挥棒。 河南省出台《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暨扶贫开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其目的就是要把贫困县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贫困县,以河南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C、D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考核结果为D等次的,约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于是乎,那么习惯躺在“贫困县”大树下乘凉的“懒汉”们,将没有“市场”了。 因此,用“考核棒”撬掉“贫困帽”,既激发了地方政府引领扶贫开发的热情,又给了部分“等靠要”官员当头一棒。在笔者看来,唯有盯紧贫困县的问题症结,防止国家扶贫资金走了“偏门”,才能真正让“贫困帽”不再是难以割舍的“鸡肋”。(文/三关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