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因贪腐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如此大言不惭,道出了村官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和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的缺失。 (来源于:1月18日,《人民日报》) 显然,能把贪腐说得这么理直气壮,这位村干部也算是一朵奇葩了,在中央八项规定和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反腐倡廉大局中,“当干部就为捞两个”这样的思想竟然还有生存的余地,到底是证明了这位村干部受的教育太少,还是证明这个大环境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整治?这足以证明“人心不足蛇吞象”带来的巨大灾难。不得不说,当下“小官巨腐”现象犹如“过江之鲫鱼”,屡屡扯痛大众的眼球,伤刺了百姓的心。笔者觉得,“捞几个”的村干部体现了亟待提高村干部素质。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直以来,村官腐败也绝非一天两天猖獗起来的,因为村干部直接接触的是老百姓,由党员群众选举产生,就具有先天的群众“亲和力”。而随着国家惠农政策资金的不断倾斜,基层也成了村官们蚕食的土壤。仅在湖南湘西,2014年4月至10月底,不到半年时间,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涉及农村“三资”的违法违纪线索745件,共收缴违法违纪资金1743.91万元,退还集体资金1280.59万元。其中,有许多村官的身影,如花垣县猫儿乡某村村支书贪污集体资金300多万元、龙潭镇某村村支书私自处置集体资产100多万元…… 因此,作为一名村干部,不摆正自己的位置,思考如何为群众谋福利,反而把权力当做牟利的工具,而且还用得理直气壮、说得理所应当,这不仅仅是神经大条就能做到了,说明在他的心中,村干部贪腐已经见惯不怪了。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戳中了当前村干部管理的“痛点”。人们常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这些“小官巨腐”现象若得不到有效治理,往往会引起大问题。基层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基层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如果群众身边发生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利益就更直接、更具体,群众反响就会更强烈,党和政府必将失信于民。这些“小官巨腐”的产生,除了基层干部个人学习放松、作风粗暴、法纪淡薄等原因外,最重要的应该是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 当然,村干部之所以敢贪,就是因为管理不规范,给了他们钻空子的机会,再加上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过于疏忽,造成了自律和他律的双重缺失。“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笔者提醒,别让“捞两个”脆弱了村官党性。选择当村官就是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为此,探索实行“村财乡管”,能有效杜绝财务混乱,并通过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异地交叉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逐步建立起让村干部不能违纪、不敢违纪的制约监督机制。作为基层群众的领头雁、代言人,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做到廉洁履职,才是工作本职,也是良好导向,千万别为“捞两个”寒了群众的心。 所以,我们必须要从制度建设的层面,规范村干部管理,尤其是要强化对农村“三资”的管理,让“三资”进入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内,真正让村干部不成为贪腐的“法外之地”。(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