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多位落马贪官后发现,在官员走上贪腐不归路的背后,现行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漏洞是其“能腐”的关键,而唯GDP论下异化的官场价值观和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导向偏差更是进一步助长贪腐行为,让腐败官员“想腐”、“愿腐”,甚至“不腐就吃亏”。(12月17日,来源于:《经济参考报》) 当下,“被腐败”、“被潜规则”似乎成了官员的无奈之举。真可谓是“怀揣明白装糊涂”,不得不让大众为之汗颜。落马贪官们几乎都是从人情往来开始走上自己的腐败之路,而在剖析被“人情风”刮倒的原因时,除了自身信念不坚定,他们普遍都有种被官场“潜规则”,不主动适应就被孤立的想法。笔者觉得,不禁试问,官员轻易被“潜规则”裹挟,党性何在? 从副国级领导苏荣、原四川省副书记李春城、原广州市委书记成庆良……这其中有多少官员是被“绑架”腐败的?公众大多关注的只是官员被查处后如何的腐败透顶,也有对腐败分子的唾弃,但是很少有人反思造成腐败的原因以及如何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问题。而这,正是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消除腐败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正是有了只看“标”上的惩治,不顾及“本”上的根治,一旦出现贪官腐败,冒出被“潜规则裹挟”的奇葩理由也不足为奇了。 可以肯定地说,“潜规则”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官场“潜规则”一方面是受社会不正常的价值观冲击而形成;另一方面,也与地方一把手的作风有很大关系。就像逢年过节送礼歪风盛行,这种潜规则大家都在做,谁“清高”一下,无疑会被指“不合群”。安徽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他曾在部队接受过传统教育,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也曾对身边的一些吃喝送礼歪风看不惯,但很快就有人反映“他不合群”。听到这些话后,其思想开始慢慢有了转变,有些事情也不自觉地融入进去,后来当上一把手后,更有恃无恐、带头搞吃喝送礼这一套。 诚然,官员无奈声称被“潜规则”裹挟,有其身不由己的“难言之隐”,但我们更要看到其严重危害性。“潜规则”追逐“人为钱死鸟为食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钱能使鬼推磨”等封建残余信条,坚信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直接挑战法律制度底线,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进程受阻。要遏制“潜规则”的蔓延,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使权力在法律划定的界限内运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并举,以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驱散“潜规则”的阴霾,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总而言之,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让“潜规则”失去市场,必须依靠法律这种现代社会治理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唯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领域的交往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文/三关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