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德宏州对41名吸毒党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其中9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名退休人员被开除党籍、降低待遇,30名农村党员被开除党籍。(12月10日,人民网) 看到此情此景,笔者直截了当地说,党员干部时常牵着“毒品手”红了谁的脸?应该说,公职人员吸毒已经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2009年,就有山西省的一名副乡长因为吸毒、嫖娼被网友举报,而近年来破获部分的吸毒案中,公职人员参与吸毒、贩毒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严重一点的说,公职人员吸毒、贩毒现状已十分严重了。 笔者认为,这与公职人员的信仰缺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有的领导干部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沉迷于享乐主义,工作敷衍了事,把心思放在吃喝玩乐上,生活堕落腐化,整天无所事事,精神空虚,最终导致共产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动摇,而为了填补生活的空虚无聊,寻找新奇刺激,从而就染上毒品。 吸毒在损害吸毒者身心健康、给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对社会安全有着危害性。普通的吸毒者都难免在毒品的刺激下,产生幻觉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更何况是手中有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了?因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领导干部吸毒的危害更甚于普通吸毒者。这是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经济支撑,而国家公职人员正常的收入只有每月固定的工资,当工资不能支付吸毒产生的费用时,难免不会将权力寻租,获取“外块”。此外,公职人员吸毒、贩毒还危害着社会的和谐和安定,公职人员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若用一名“瘾君子”代表国家,必将损害政府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 对于公职人员吸毒、贩毒,我们必须要态度鲜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护短,依法从严处理。党员干部更应深切体会,时刻牢记党员的准则和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恪守党的宗旨,严防各种混乱不良思想腐蚀自己的灵魂、信仰、理想、道德,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约束自己,时刻警省自己,慎权、慎初、慎微,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一尘不染。(文/木子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