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南昌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河南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干部“亮剑”。(11月24日 《广州日报》) 人们常说,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毫无疑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腐败分子是人人都欲除之而后快的“过街老鼠”;然而,一些在其位而不谋其政,饱食终日、因循的“太平官”的危害似乎并不在腐败分子之下。官员一旦养成这种安于当“太平官”的思维,就会对人民缺乏责任心,形成官僚主义,对群众的事不管不问、麻木不仁。这种干部虽然没有拿过一分昧心钱、没干过一件昧心的事,却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初衷,玷污了自己的神圣使命,错失了地方发展的良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让“太平官”不太平有何妨? 显然,为官一任就该造福一方。这不仅是沉甸甸的从政履职承诺,更是人民群众重如千钧的殷殷期盼。这种信任,需要每一位有作为的领导干部面对和承担。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这才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要,也是评判一个干部境界高低的标尺。作为官员,并不是自己不贪腐、不搞政绩工程便对得起天地良心、衣食父母了。如果为官不为,尸位素餐,其危害程度在某种程度上丝毫不逊于“乱作为”。长期以“无为”心态对待工作,势必会亵渎了群众给予的权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这样的干部,对不起群众的期盼,对不起手中的权力,看起来是很“太平”,但是心里如何能够“太平”得了。为官无愧于心、心中“太平”才是真的“太平”。因此“太平官”们都应当摆正心态,心怀对人民的愧疚感,立行立改纠正问题,拿出应有的姿态,在抱愧含疚中俯首为民,做敢作敢为的好官。(文/李子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