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民网报道深圳海关现惊人腐败窝案,每人每周受贿至少几万元的事件,集体腐败,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人民网,2014年11月17日) 一个把守国之大门的单位会出现集体腐败案,真是骇人听闻。 那如果是国家保密局的工作人员也腐败,那是好可怕的事情。其实干出这样腐败事件无异于卖国,无异于以前的走狗、汉奸,是该遭人唾骂,是该受到应有的处罚。 但回想,当地社区居民不断反映,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举报电话则成通风报信工具。这仅仅是海关部门的事情吗?监察部门有在干嘛呢? 这些腐败败露后,往往引发所辖地区官场的“大面积塌方”。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众多;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这是依法治国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国家强大的基础。(文/夏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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