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分别通报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原处长和勇因受贿于近日被开除党籍、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邱学荣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等5起案件。(10月28日,中国新闻网) 通报称,2010年至2013年,昆明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原处长和勇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广告公司审批户外广告并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56万余元。 众所周知,户外广告是由城市管理执法局在管理,显然,作为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处原处长和勇掌管着整个昆明的户外广告大权。 因此,我们不难明白为何他能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从中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56万余元。 显然,十八大以来,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活动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过多的腐败之风得到了广泛拥护,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试问,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为何还接连有极少数人顶风违纪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惩治力度不够,这些少数顶风违纪者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这次,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和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的违纪案件,会让更多的人知道了违纪行为的后果,也让广大在职党员干部受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从而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进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笔者认为,适时通报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应该成为常态,通报典型问题对教育党员和干部能起到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这也是狠刹“四风”的一条有效途径,更是预防腐败的一种重要方法。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各地还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只有切实遵从“八项规定”才能密切联系群众,才能将群众路线走好、走实。(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