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海南全省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启动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以来,陆续查处系列案件,其中万宁市15名“不干事、不担事”公职人员日前被立案查处。(新华网 10月27日) 在各级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中,清理整治了一大批“吃空饷”、失职渎职、上班时间打麻将玩游戏、对群众的诉求不理不睬等“在其位不履其职”等人员,这些案例既损坏了公职人员形象,也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 干部“不干事不担事”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怕担责不愿干事。认为做事越多,出现问题的几率越高,承担问题后果的责任就越大,因此出现该说的话不说、该干的事不干、该负的责不负,遇到困难绕道走、碰到矛盾踢皮球、面对歪风往后退等不愿做事的现象;二是福利不好不想干事。认为八项规定取消了职工许多福利,公职人员每月只有固定工资,吃不饱饿不死,于是工作激情大打折扣,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不想干事的现象。 解决以上问题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强化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正面引导,让他们认识到公职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俗话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人在岗位上就应该做好应有的事情。作为公职人员更是如此,因为他们拿着国家发的工资,理所当然应该履行自己所在岗位应尽的职责,如果只领工资不干事,就是不忠、就是失职,就如同“吃空饷”,就是一种变相的腐败。 笔者希望,广大公职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唯有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组织的信赖和社会的认可,否则就会愧对组织、愧对群众,愧对历史、愧对人生。(敬力) |